精品少妇人妻av无码久久

国旗下讲话

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第15周国旗下讲话

发布日期:2021-06-01 09:25:50   来源:东湖中学   

第十五周国旗下讲话:民之法典 立之为民

发言:高二5班 刑思媛

各位老师,各位同学,大家早上好!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:民之法典 立之为民。本月为民法典宣传月,我们应积极学习法典,加深对法典的认识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。民法典的颁布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推进全面依法治国,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,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。下面,高二5班的邢思媛同学就来谈谈对于民法典的认识,大家欢迎。

《民法典》全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叁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民法典》也被称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,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,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。

《民法典》是对民法通则、物权法、合同法、担保法、婚姻法、收养法、继承法、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。它具有中国特色、体现时代特点、反映人民意愿。

编纂颁布《民法典》的意义有叁个,1、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;2、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;3、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。

当今社会校园欺凌事件屡见不鲜,《民法典》对此也对受欺凌者做出相应的法律保护

《民法典》第990条规定,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、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隐私权等权利。

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,自然人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、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。

第991条规定: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。

第995条规定:人格权受到侵害的,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。受害人的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消除危险、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、赔礼道歉请求权,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。

校园欺凌指的是,同学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、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、侮辱,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、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。欺凌现象不仅仅是在男生当中,女生欺凌的现象也越发的严重。《民法典》对人格权的内容及侵犯人格权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,作出了明确的规定。《民法典》不仅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益范围,更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合法享有的重要保障,我们要善于敢于运用法律武器应对校园欺凌。当校园欺凌侵害到孩子的人格权,监护人有权代表孩子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当然,有些情节严重的校园欺凌可能也会涉嫌刑事犯罪,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。

《民法典》共1260条,希望大家能利用课余时间多了解,学习法律知识,善用法律。

谢谢邢思媛同学的精彩发言,她就选取《民法典》中的校园欺凌,为我们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。校园欺凌者要承担法律责任。需要指出的是,未成年人参与校园欺凌,情节严重的将会面临刑事责任。14周岁以上、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,参与校园欺凌,造成他人重伤及以上后果的,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,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的,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即使打人不重,只要动手就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,一般会保留案底,对日后的工作和生活也会产生负面影响。

希望通过本次民法典宣传教育,能在我们校园内掀起民法典学习的热潮,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,努力让师生们走进、了解并且运用民法典,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,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本次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。

分享到: